声明人:王予琪
99年7月20日以来,我在邪恶的逼迫下,违心的说了“不炼法轮功”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我从声明之日起,一定听师父的话,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