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云
99年7.20以后,由于怕心,我写过“不炼功”的保证。我现在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我要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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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