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忠
在残酷的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4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946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