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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胡桂珍

    在7.20以后的邪恶迫害中,我做错了以下不该做的事:第一是:7.20迫害开始时,配合邪恶交了老师的一本《转法轮》和修炼故事。同年参加了单位办的洗脑班。第二:進京上访没有做好。后来被抓回来强制送洗脑班,在洗脑班我只呆了五天就要写“请假条”回家了(“请假条”不是我写的,儿子写的),但我签了字,又配合邪恶了。第三:在2000年12月底我進京上访怕被抄家,所以走之前我把贴在墙上的师尊的像和《论语》揭下来,因双面胶粘得太紧,所以被我撕坏了,没有办法只好是烧了。当时我向师父讲了非常对不起,同时还烧了一些其他资料。现在想起来真是很难过的,真是太对不起老师,是我没有学好法,没有深刻理解法的涵义,怕心太重造成的。现在我声明在迫害初期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在正法的最后阶段,我要遵照师尊的安排切实做好“三件事”,助师正法,救度众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3/9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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