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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丁红梅

    我因写信证实大法、讲清真象,于2001年7月17日被镇居委会主任举报。当天中午国安恶警从门上面的小窗爬入我家,绑架我和我女儿,并强行抄家,抄走条幅布和大法书。在派出所非法关押一夜后,18日下午恶警把我送拘留所非法关押45天,女儿被判劳教两年。在進拘留所时,恶警叫我在一张“监视居住”表上签字,我当时头脑不清醒,糊里糊涂就签了,顺从了邪恶,给大法抹了黑,做了大法弟子绝对不该做的事。我非常痛悔,现在严正声明当时所签的一切全部作废。坚定正念,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做好大法弟子该做好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元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3/94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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