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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秀婵 我2001年被非法判刑四年。由于自己法学得不好,正念不足,分不清邪恶的欺骗手段,最后走向了邪悟,给大法抹了黑,造成了损失。我很懊悔。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对大法不利的言论,全部作废!今后我要用实际行动,做好三件事,弥补对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好正法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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