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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胡宗恒
99年7月22日后,因大法遭邪恶势力迫害,我依法进京上访,被派出所两次非法抄家并非法拘留。在2000年两会期间,他们把我非法抓到派出所限制人身自由15天,由于学法不深、放不下人的各种执著,在高压下我违心地写了“不上访、不串联”等三条“保证”,并交了所谓“押金”(非法罚款),回去后痛苦万分,我感到对不起慈悲伟大的师父。在此我郑重声明:在非法拘留期间所写的“保证书”、“审问记录”等不利于大法的话一律作废,我要紧跟伟大师父的正法进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2/12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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