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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珍
在我还在监狱中关押时,儿子为我写了“保证书”,写了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话,而我为了能早日出狱,不惜出卖自己的良知,违心地在上面签了字。现在我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错误,特此声明该保证书作废。我要紧跟师父,坚定修炼,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2/1237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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