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桂珍、樊艳
2004年11月份,610组织伙同镇派出所对当地大法弟子实行高压强制洗脑,使我们做了一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9/951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