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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焦玲

    我是一名大法弟子,叫焦玲,1月4日晚绝食五天后从东城区派出所释放,送往去XX的火车,在去火车站的途中,因身体虚弱而走在最后,有一警察对我说上车别说是大法弟子。在身体痛苦之时,我没有守住心性,不由自主地点了一下头。现在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万分地惭愧,决心今后在任何环境下,特别是在邪恶破坏大法时,提高警惕,加强主意识,不让邪恶有机可乘,决不会再否认自己是大法弟子,现特此更正。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3/8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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