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
|
![]()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陆方
本人虽是95年得法的老弟子,却由于学法不深,修炼不精进,在99年7月迫于压力表态时说了一些违心的不利于大法的话。在变异观念的误导下当时想这只是表面上应付一下而已,可是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明显的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虽然后来通过学法,已向领导说明收回原来的表态并投入到了讲清真相、揭露邪恶的证法之中,但我还是感到应该在明慧网上发表声明:原来所说的一切有违大法弟子心性标准的话全部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4/12439.html |
![]()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