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树芬、马金宝
本人王树芬和丈夫马金宝因镇党委逼迫写了保证书,现声明我们所写的那些违背大法的东西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在跟上大法修炼的进程中尽到大法弟子应尽的责任。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3/82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