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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臧大壮 我是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99年底到2000年初的时间我当实习老师,当时校长找我谈话,因为我是他个人推荐去的,就让我给他写所谓的“保证书”,我由于学法不深就写了。后来在校长室看到了自己写的“保证书”,感到很羞愧,就把其撕毁了。在此发严正声明,自己所写,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都作废。坚定正念。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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