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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江益兰 2000年5月,为了维护大法,去北京上访,被送回当地非法拘留1个月。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我的弟弟和姐姐(常人)在公安局签了“不炼功、不聚会的保证”,对他们所说、所写的一切我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永跟师尊。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3/95993.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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