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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张鹏

    我1997年高三的时候得法。99年大二期间迫害开始,班主任、团领导、派出所多次找我谈话,起初我一直坚持不放弃修炼、不写“保证书”、不说有损大法的话。但由于我信念不够坚定,多次之后,我在口头上答应了“不修炼”,但在询问中坚决不说有损大法的话、没有为个人而出卖同修,但是在派出所多次的讯问笔录上签了名。在寒暑假回家期间,面对家乡派出所的讯问,口头上答应了“不修炼”。在此之后,我非常懊悔、灰心,自认为有愧师父的教导、圆满无望,并在学法炼功上开始懈怠。2002年,我再次被派出所传讯,在恐吓之下,我没有及时认识到是师父给我弥补的机会,反而生出怕心,在字条上写下了有损大法和师父的话,万分惭愧。2004年,通过同修由网络发给我的明慧周刊,我利用破网软件打开了明慧网,终于看到了师父的经文和同修的修炼心得,欣喜之余,感到万分惭愧。现通过明慧网严正声明,此前所写的、所说的有损大法、师父的话全部作废!以后我一定努力做好师父要求我们的三件事,勇猛精進,补偿我以前的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5/960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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