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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唐葵

    2000年8月,我们几个大法弟子在户外集体炼功证实大法,由于一同修的家人向公安局说出了我们的名字,市公安局610办对我们每个人進行了审讯。在审讯记录的最后写了四条件:1、不准到北京上访;2、不准学员之间串联;3、不准在一起交流切磋;4、不准在户外炼功。由于当时学法不深,存有严重怕心,想到签了字也不一定照办,所以就在审讯笔录上签了名,按了手印。过后认识到那样做是在配合邪恶,是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在此严正声明,以前向邪恶妥协所说的和承诺的一切全部作废。一定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努力做好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完成好大法弟子的神圣使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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