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炳银

    我96年得法修炼,身心受益无穷。在2002年4月11日遭区610恶徒迫害时,因法未学好,放不下人的情,在神志迷糊中说出了自己的同修,还在“不炼功”的单子上按了手印。出来后,我尽管加倍弥补我所犯下的大错(认真学法和抓紧讲真象),今天我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和严肃性,我特此严正声明:我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坚定大法,坚信师父;全盘彻底的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更加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大事,直到圆满功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