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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琳

    我在2000年10月时,在投放正法资料时被当地派出所抓捕。同时还有我的婆婆和我刚刚满月的女儿。婆婆被非法劳教1年6个月,在此之前丈夫由于组织進京上访而被捕后来被非法判刑4年。由于自己学法不深,常人心也很重,没能做好。违心的写了所谓的“不修炼保证”和对大法不敬的言辞。我在此严正声明:自己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重新熔入正法洪流,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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