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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艳坤 99年7.20后的一天,我们村的书记和治保主任突然来到我家,拿一张印了字的纸(关于法轮功)让我签名。我说:“我早就不炼了,(其实7.20之前就不炼了)签什么字啊?”他说:“不签就得去乡里学习。”当时并没看纸上写的什么,就签了名。后来,通过学习师父的讲法,悟到不该签字,真是后悔莫及。在此声明我那天签的字全部作废。以后走好师父安排的路,一定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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