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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扈艳梅 我是97年得法的,在99年大法受到迫害的时候曾经到北京,因为家人的逼迫下,说过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话,给大法抹了黑,对不起师父,在此声明,以前说过对大法不敬的话全部作废。替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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