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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桂荣 我98年得法。99年7.20邪恶来时,自己当时学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认识法,向居委会写过“不炼”的保证。现在认识到不管当初认识如何,都是不符合一个大法弟子的标准,特此声明当初写的“保证”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6/96146.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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