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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艳芳
法轮大法好,法轮大法是正法,“真、善、忍”是宇宙的最高法理,我是大法中的一粒子,我要坚修大法紧随师。 在公安局,家人替写的“保证书”,和我的签名、按的手印,说“不炼功了、不进京上访”的话,这些不符合大法的行为,都不是我自愿的,并为此深感后悔,觉得愧对师父,现严正声明一律作废,在正法中加倍弥补,跟上正法进程,圆满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6/12498.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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