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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朱灵芝

    在1999年7月20日之后不久,曾有派出所片警和居委会民警来我家向我调查有关法轮功的情况,当时我趁机向他们洪法,并回答有关我们炼功点的问题,他们做了笔录,后要我签字,当时看到有些写的并不完全是我说的,似乎他们代答,以便可以向上级交差,当时也没有引起重视,没有仔细看,随便就把名签了。另外我们单位保卫科要我交出大法的书籍资料,在压力下我交了一本“卷二”和报废了的炼功录音带及一些各地大法弟子在法会上的心得体会发言稿。当时还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想法,给他们看看我们法轮功的真实情况,看看法轮功是多么的好,多么的正,后来我感到非常后悔。以上所为完全是自己学法不深,意志不坚,悟性太低,犯下了重大错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对大法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此我严正声明过去的签字和错误的行为一律作废。今后要精進,学好法,做好三件事,走好每一步,早日随师还。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2/27/961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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