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彦光
我作为一名大法小弟子,因为以前有怕心,让邪恶钻了空子,曾在诽谤大法的签名条幅上签了名字。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我严正声明:以前签的名作废。我以后努力做好,做一名合格的大法小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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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