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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陈显明

    我是95年10月份得法的,在个人修炼的阶段,一直没有好好的学法。虽然也知道大法好,但是处于着急了修一修,时间忙了又忘了修的这种人。99年7.20以后,到了2000年4月份,先后2次上京上访。被抓后,送回地方,由于平时不怎么学法,虽然知道大法好,但是说不清楚。加上人的各种执著心很重(当时進京也知道是为了证实法,但还是出自私心,想圆满的心),在第二次被送回地方的看守所,然后看守所的所长看我绝食,又把我转到乡公所,在乡公所的几天里,由于父母的哭闹,加上乡公所里人的劝说和自己执著心放不下,违心的写下了“不炼法轮功、不接触炼法轮功的人的保证”。后面乡公所里有一个人要我写大法的不好,我没有再写,我知道大法好啊!后来我从乡公所里跑了出来。在我们镇上见了一些同修,但心中有愧,没敢向她们说我在乡里写了“保证”。这种有愧的心一直影响着我,再加上旧势力的干扰,还有各种人心的放不下,没学法,时间一久,越来越想不起来怎样做个炼功人了。师尊的慈悲,使我又接触到了大法。一个人在外面学会了上网,后来也学会了怎样上明慧网,看了很多同修写的体会。在此,严正声明:以前写的“保证”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感谢师尊的慈悲,合十。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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