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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万金苍 2002年9月,单位统一写了一份“倡议书”,其中有一部分写有污蔑大法的内容,要求每个大法弟子在上面签名,并声称如果不签名就把这些人送交地方办洗脑班。当时,我丈夫正在发高烧,身体很弱,在没征求他本人意见的情况下,我让别人替他在“协议书”上签了他的名字。由于是不情愿的,故意在签名中将他的名字中的三个字有一个字多写了一笔,有一个少写了一笔(在汉字中不存在),以表示不是他本人所为。我丈夫身体恢复以后,他已经向单位表态否定此事。我作为一个大法弟子一直为此事痛心,由于当时自己有怕心,没有勇气正面抵制此事,做出了那样的事情,非常痛悔自己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自己不该配合邪恶的要求。此外,我也感到对不住帮助签名的人,她很理解大法,并积极支持她的家人修炼大法。现在特通过明慧网声明那次的行为作废。今后,我一定要学好法,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事情。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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