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忠兰
我严正声明以前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言行彻底作废。包括家人帮做的一切不符合法的也全部作废。彻底否定旧势力,走师父安排的路,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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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