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秀娟
在派出所威逼下按过的背离大法的“手印”全部作废。坚信师父,坚信大法,与旧势力彻底决裂,做好师父教导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