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蓉芬
我于1997年修炼法轮大法。现严正声明,在1999年7.20后所说所做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坚定修炼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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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