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加欣
在此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