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凤华
在邪恶的压力下,曾有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和文字,特此声明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跟上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