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淑珍
由于常人之心走了弯路,现在严正声明:在残酷迫害下所写所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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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