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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韩玉玲 2000年4月,我依照宪法進京上访,被带回当地公安局。它们以送看守所为由,强行让家人缴纳5000元的所谓的遣返费,并写“保证书”,摁手印,当时由于正念不强,配合了邪恶,在此我郑重声明:当初在公安局。派出所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随师尊,正念正行,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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