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网站导航

  • 实事报道
  • 真相资料
  • 修炼
  • 技术参考
  • 专题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严正声明

    声明人:柳明英

    我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明,在99年7月20日后,公安局把我叫去,要我不炼了。当时出于为了摆脱纠缠,违心的说了“不炼了”。现经过我认真学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此声明此作废。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