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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柳明英 我由于学法不深,法理不明,在99年7月20日后,公安局把我叫去,要我不炼了。当时出于为了摆脱纠缠,违心的说了“不炼了”。现经过我认真学法,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特此声明此作废。我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做一个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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