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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潘立钦

    我是96年得法的,通过学大法使我身体得到了健康。由于学法不深和自己有怕心,做了违背大法的事。我在此严正声明:我在高压迫害中神志不清时所说、所写的背离大法的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在紧跟正法的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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