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六全、陈家才
在邪恶迫害中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所谓“悔过书”各式签字及“口头保证”等一律声明作废。要遵照师尊的话,努力做好三件事,努力做一个合格的正法时期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