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琴
从99年7月20日以后,在邪恶的高压下,恶警所写的让我按了手印的材料、照像,表态“不学不炼”全部作废。我现在清楚的认识到这是对大法犯罪,是污点,今后要坚信大法,坚信师父,跟上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