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春恩
在法轮功受迫害后,在强化洗脑及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彻底与旧势力决裂,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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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