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杨思超
我在洗脑班所写、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全部作废。今后只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做好应该做的三件事,珍惜师父给我们留下的时间和机会,修好自己,早日跟师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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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