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马清文
我向恶警写的“不炼法轮功了”的“保证”以及不符合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紧跟师尊坚修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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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