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许艳香
在劳教期间,高压迫害下,背离大法所言所行一律作废。坚定修炼,跟师父走正法之路,做好师尊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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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