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新田
从1999年邪恶迫害法轮功以来,邪恶逼迫我所写的所谓“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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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