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瑞芬
我在99年7月20日到北京上访,被抓回,被强迫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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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