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常静发
以前在迫害下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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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1/96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