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奥雪莲 我是1996年8月正式走入修炼的。1999年7月20日,江贼迫害法轮功,我和同修去北京证实大法,途中被截回,被拘留5天。出来后,我继续修炼。99年10月1日,我又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抓,关押在北京前门派出所12天。后来被当地公安局接回,关押在市第一看守所29天。邪恶逼我儿子交了2500元钱,才放我回家。回家后我加入到正法洪流中。后来邪恶三天两天来我家利用欺骗、威逼等手段叫我写“保证书”。我就是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到底,邪恶拿我没办法。有天夜里11点多钟邪恶又来我家把我儿子也带来了,逼着我在“三书”上签字。如果不签就对我儿子如何如何。我一时糊涂没把握好,被亲情所动,在所谓的“三书”上签了字。之后我放声大哭,我确实不是真心的,但邪恶达到了目地。我在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违心的在“三书”上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一切过错,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