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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奥雪莲

    我是1996年8月正式走入修炼的。1999年7月20日,江贼迫害法轮功,我和同修去北京证实大法,途中被截回,被拘留5天。出来后,我继续修炼。99年10月1日,我又去北京证实大法。在北京天安门广场被抓,关押在北京前门派出所12天。后来被当地公安局接回,关押在市第一看守所29天。邪恶逼我儿子交了2500元钱,才放我回家。回家后我加入到正法洪流中。后来邪恶三天两天来我家利用欺骗、威逼等手段叫我写“保证书”。我就是坚信师父,坚信大法到底,邪恶拿我没办法。有天夜里11点多钟邪恶又来我家把我儿子也带来了,逼着我在“三书”上签字。如果不签就对我儿子如何如何。我一时糊涂没把握好,被亲情所动,在所谓的“三书”上签了字。之后我放声大哭,我确实不是真心的,但邪恶达到了目地。我在此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违心的在“三书”上的签字全部作废。今后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自己的一切过错,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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