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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伍文秀 我在被迫害期间,在派出所、公安一科、戒毒所、看守所、劳教所所写的所谓的“悔过书”,及盖的手印,签的字,唱的每一首“歌”一律作废。当我被迫害成精神失常,在理智不清的情况下,向派出所、供销社、公安局、县公安局、县委写的每一封信,在劳教所本子上写的每一个字,及代功友写的信一律作废。坚信大法,归正自己,正念正行,洗净自己满身的污垢,助师正法,除尽邪恶,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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