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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夏惠琼、温学美

    我们2003年6月3日被公安局“610”恐怖组织邪恶迫害,关到看守所坐牢。夏惠琼被判了一年半的刑,整整被迫害了一年半,2004年12月3日才被放回家。温学美判了一年,坐牢半年,后来因家里亲人保外释放,但整整花了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我们二人的劳教通知书上并没有我们的签字,而我们复议上述书上是被蒙骗签字的。我们二人是坚决不承认邪恶对我们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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