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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夏惠琼、温学美 我们2003年6月3日被公安局“610”恐怖组织邪恶迫害,关到看守所坐牢。夏惠琼被判了一年半的刑,整整被迫害了一年半,2004年12月3日才被放回家。温学美判了一年,坐牢半年,后来因家里亲人保外释放,但整整花了一千五百元人民币。我们二人的劳教通知书上并没有我们的签字,而我们复议上述书上是被蒙骗签字的。我们二人是坚决不承认邪恶对我们的迫害。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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