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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12岁潘明 我在学校老师的逼迫下,写了作为大法弟子不应该写的作文,还有在修炼中所作所为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一切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27/12534.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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