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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发荣 我因坚信大法“真、善、忍”的法理,在2001年阴历腊月二十六日,镇派出所干警二人抄了我的家,又罚了我3000元钱。当时我是不配合它们,但是家里人怕他们,就给了他们钱。我还被关進了戒毒所,整整关了18天。出来时就叫我签字盖章。这一切我都不承认,坚决否定它们,坚定修炼。特此声明。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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