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海英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向它们写过“保证”,现在我郑重声明彻底否定旧势力安排、邪恶因素及黑手迫害,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紧跟正法進程,随师还。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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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2/96492.html